到美国生孩子回国上户口,美宝是不是要放弃美籍?
绝大多数美宝回国上户口都是比较简单的,但是不同地方政策规定不全相同,个别城市要求美宝父母在给美宝上中国户口的时候,提交放弃美国国籍的声明书,这让到美国生孩子的家庭忐忑不安,如此这般,还要不要上国内户口呢,万一美国国籍受到影响会不会得不偿失?
一、该申明是否有效?
根据美国移民和国籍法案规定,到美国生孩子的家庭,如果美宝放弃美国国籍,需要走法定程序:
第一步,申领你要变更国家的护照;
第二步,放弃美国国籍需要本人和美国移民局面谈;
第三步,签署正式的放弃国籍声明,宣誓放弃美国国籍;
第四步,完成弃国税的报税。
到美国生孩子的家庭,美宝放弃美国国籍需要本人和美国移民局面谈,申请人需要年满十八周岁,且精神正常,面谈过程中需要提供入籍国家的新护照、美国护照和新护照、出生证明以及新国家的入籍证明,之后填写书面声明,宣誓放弃美国国籍。
而中国地方行政机关所要求的放弃美国国籍声明,是父母替美宝办理中国户口的时候代为声明,美宝未满十八岁,也没有到美国领事馆面谈,当然更加没有美国法律所承认的DS-4083声明,只能说,这个声明或许对美宝上中国户口有用,但是对美宝美国国籍,却是没有撼动作用的。
二、如果该声明经过公证处公证,那么具有法律效力吗?
小编也碰到过这样的案例,到美国生孩子后,美宝父母为孩子办理中国户口,但是爸爸不能到场办理,户籍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要求提供放弃美国国籍声明,还需要父母双方到场签字,如果不能顺利到场办理,那么需要到公证处对放弃国籍声明进行公证,然后妈妈带着公证后的放弃美国国籍声明,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美宝父母咨询家有美宝,这种情况下,这个放弃美国国籍的声明有法律效力吗?
首先,要清楚的是,这份公证后的放弃美国国籍声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其法律效力相当于父母双方到户籍所在地当场签此声明,而并非此声明是合乎美国法律的。就像上文说的,到美国生孩子回国后,美宝没有年满十八周岁,也没有到美领馆与移民官面谈,更没有为美国法律所认可的DS-4083声明,这个声明依然对美宝上中国户口有作用,但是对放弃美宝的美国国籍没有作用。
三、这些情况下,并不能真的改变美国国籍,你知道吗?
1.剪掉或者遗弃美国护照;
2.在电视、互联网、报纸、发布会等公开场合,宣布放弃美国国籍;
3.在中国大使馆或其他地方签署放弃美国国籍的声明;
4.美国国籍持有者未满十八周岁,放弃美国国籍的意愿不能实施;
5.美国国籍持有者精神失常,不能独立做出判断,放弃美国国籍的意愿不能实施;
6.没有按照美国法定程序申请脱离美国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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