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出生的孩子就是美国公民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美国法律规定,所有在美国出生的人,无论父母是否拥有美国国籍,都是美国公民。这种根据出生地取得国籍的原则,被称为“出生地主义”,也被称为“落地国籍”。美国是采取“出生地主义”的少数几个国家之一,主张的是不论婴儿在哪儿出生,其国籍都依据其父母所属的国籍定夺,即凡是本国人所生子女,均为本国国民,不论其出生于何地。
一、各地“出生国籍”政策大不同
出生地主义
采取出生地主义的国家和地区主要包括美国、加拿大、香港、巴西和阿根廷等。此外,历史上英国、墨西哥、秘鲁等国也曾经采用出生地主义,因为这些国家和地区有大量移民,出生地主义有利于吸收一定数量的移民,保证移民也享有平等的权益,使他们的后代不会成为“二等公民”。
美国:据美国1868年宪法第14修正案规定:“所有在美国出生或在美国归化,并受美国司法管辖的人,都是美国公民以及其所居住州的居民,任何州都不能制定或执行任何削弱美国公民权利或豁免权的法律”。所以,只要孩子生在美国领土,包括美国的飞机上、游轮上,都可获美国国籍。这一修正案是美国内战期间通过的,目的是以宪法的名义使奴隶拥有合法公民的身份,已经实施了100多年。
加拿大:加拿大也采取出生地主义原则,只要出生于加拿大的新生儿,都成为加拿大公民,拥有所有社会福利,并且有公民投票权和被选举权,即使终身不再踏入加拿大境内仍然不会丧失其公民身份。加拿大可以称得上是由移民组成的国家,很多加拿大公民都来自不同地方,同时也拥有另一个国家的国籍。
加拿大新《公民法》规定拥有双重国籍的加拿大公民如果加入外国军队执行反对加拿大行动或加入国际恐怖组织,将被剥夺加拿大国籍。
二、在美国生孩子,一定是美国国籍吗?
中国与美国的法律均不承认本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如前所述,中国采用血统主义原则,而美国则采用出生地主义原则。
自1982年2月18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领事条约》规定,对于那些旅居海外的中国内地公民在美国所生小孩的国籍和证件问题,应该因人而异,并按下面的方式处理:
1、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定居在美国的中国公民,他们的小孩出生在美国的,美国法律承认其具有美国国籍,美国主管机构应当为其颁发美国护照或相应证件。同时,中国法律也承认该个人具有美国国籍。中国领事可应当事人的申请,在其美国护照上颁发中国签证。
2、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临时居住在美国的中国公民,他们的小孩出生在美国的,美国法律承认其具有美国国籍,美国主管机构应当为其颁发美国护照或相应身份证件。但是,中国法律只承认这个小孩是中国国籍。在实践中,孩子在未满18周岁以前将同时持用美国护照和中国旅行证件出入中美两国国境。18岁成人后,孩子将拥有一次选择国籍的机会。